7月19日上海民政局發布了關于推進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建設的通知,通知稱對存量養老機構開展護理型床位改造,對新增養老機構加大護理型床位設置比例,政府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養老機構原則上應全部設置為護理型床位。對符合《上海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設置指引》要求的護理型床位,按照每張床位2000元標準進行補貼,加快推進護理型床位的發展。
通知全文:
各區民政局,市社會福利中心、上海市眾仁慈善服務中心:
本市“十三五”期間大力推進護理型床位建設,編制《上海市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13—2020年)》明確建設目標,出臺《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設置指引》(試行),有效促進了養老機構照護功能的提升。為貫徹落實《上海市深化養老服務實施方案(2019—2022年)》,進一步推進本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建設發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根據《上海市深化養老服務實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到2022年,全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達到總床位數的60%;“十四五”期間繼續保持這一水平,并根據實際需要穩步提高。
各區應根據本市護理型床位建設總目標,研究制定本區護理型床位規劃目標和年度建設計劃。對存量養老機構開展護理型床位改造,對新增養老機構加大護理型床位設置比例,政府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養老機構原則上應全部設置為護理型床位。
二、設置標準
養老機構設置護理型床位,在建筑設計、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方面應達到一定標準,具體參照《上海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設置指引》(詳見附件)。
按照《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建標144—2010或《養老設施建筑設計標準》DG/TJ08-82-2020建設的養老機構,以及按照本市相關要求設置的認知障礙照護床位,其床位均納入護理型床位范圍。
護理床
三、服務要求
護理型床位應收住經評估達到一定失能等級或認知障礙等級的老年人。根據老年人照護等級及認知障礙評估等級確定日常照護、醫療護理、康復訓練、健康管理等服務內容并制定照護計劃,部分服務項目可由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養老機構應制訂護理型床位服務規范,并做好服務質量監控。護理型床位的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日常照護服務。其內容、要求應符合《養老機構設施與服務要求》規定。
2.醫療護理服務。其項目、流程及注意事項等應符合衛生部門相關規定。
3.開展包括語言、吞咽、肢體、認知等功能的康復訓練,保護并改善老年人肢體殘存功能,減輕后遺功能障礙程度。
4.建立健康檔案和慢性病管理制度,對健康狀況變化進行動態跟蹤記錄,開展預防保健知識宣傳教育。
5.做好防止噎食、誤食、壓瘡、燙傷、墜床、跌倒、他傷和自傷、感染、活動意外等安全照護,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體系、風險防范制度,制定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四、認定與扶持
各區民政部門根據《上海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設置指引》,對護理型床位進行核驗和認定。
對經區民政局認定符合《上海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設置指引》要求的護理型床位,按照每張床位2000元標準,通過福彩公益金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實施辦法另行制訂。鼓勵各區積極籌措資金,加大補貼力度,推進本區護理型床位建設。
護理床-桐力
五、加強管理
市民政局負責對全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建設的統籌指導、標準制定、監督檢查、補貼實施與監管等。
各區民政局做好本區護理型床位的規劃、建設、認定與日常管理、補貼實施與監管等工作。
市、區民政部門加強對護理型床位的數據統計、監測分析,及時研究工作推進中的相關問題,推進本市護理型床位加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