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快構建形成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充分發展、醫養有機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有效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一)居家養老服務責任更明確。家庭養老基礎地位更加鞏固,政府主導責任切實履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市場主體作用充分發揮。
(二)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更完善。社會資源有效盤活,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要求嚴格落實,實現設施廣覆蓋,呈現分布式、多功能、專業化。
(三)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更充分。形成服務主體多元、服務內容多樣、服務隊伍優質充足、數字賦能有效支撐的供給體系,養老服務人人可及。
(四)居家養老服務市場更活躍。政府投入居家養老服務精準化水平有效提升,居家養老服務新業態不斷呈現,老年人消費潛能有效激發。
(五)居家養老服務監管機制更健全。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有效建立,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居家養老服務責任。
1.鞏固家庭養老基礎地位。子女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扶養義務的人員,應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供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加強對老年人的關愛,積極營造家庭養老社會氛圍。探索建立子女護理照料假制度,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鼓勵用人單位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
2.全面履行政府主導責任。市和區、縣(市)政府要將居家養老服務納入本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與人口老齡化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財政統籌和保障機制,將55%以上的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發展居家養老和醫養結合服務。各地要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機制,各有關部門和街道(鄉鎮)應當按照相應職責切實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健康發展。
3.充分發揮基層社區和社會主體優勢。居(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掌握老年人服務需求,做好政策解釋和解讀;通過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做好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維護和管理,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提供便利和支持。全面建立居家社區探訪制度,重點關注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重殘、獨居、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體,月探訪率達到100%。鼓勵更多市場主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探索多元投入模式,更加注重服務質量。到2022年底,街道(鄉鎮)級、城市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全部實現社會化運營,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探索社會化運營。
(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4.嚴格落實設施配建標準。新建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建筑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每處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標準,集中配套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已建成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建筑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每處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標準集中配套安排、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照新建住宅小區配建標準配建。除社區(村)級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外,街道(鄉鎮)還應另外集中配建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每6000—8000戶配建1處,單處建筑規模一般應達到2000—3000平方米,每個街道(鄉鎮)至少配建1處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各地要結合農村實際配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一般在每個行政村或者相鄰行政村至少集中配置1處,單處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進一步落實用地指標,確保農村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有地可用。
5.推進已建住宅小區配套建設。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制定已建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置計劃,通過購置、置換、租賃、新(改、擴)建等方式在2022年10月1日前配置到位,并達到使用功能要求。建立市級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工作專班,開展專項行動,統籌推進服務用房配建要求有效落實。在政策范圍內,鼓勵將閑置國有或者集體房產優先用于非營利性居家養老服務。如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城鄉社區配套設施用途調整,應當優先用于居家養老服務。
6.統籌推進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市和區、縣(市)政府應當制定已建成住宅小區公共設施無障礙環境改造計劃或納入老舊小區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快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現“能改盡改、愿改盡改”。推動康復輔助器具租賃示范社區建設,鼓勵老年家庭進行日常生活設施適老化無障礙改造。鼓勵和扶持專業機構運營管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消防、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有關部門以及街道、社區要在消防審驗、設施提升改造、醫療審批及醫保協議管理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持續優化居家養老服務供給。
7.深化居家養老服務基本保障制度。建立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制度,為具有本市戶籍并居住在本市的80至89周歲老年人、90周歲以上老年人分別提供每月3小時、6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為具有本市戶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低于生活保障家庭、低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中的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分別提供每月38小時、52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8.有效拓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完善社區“一站式”為老服務,街道(鄉鎮)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供綜合服務,發揮輻射功效;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供上門服務或個性化服務。加快推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家院互融”實現新發展。完善老年人需求評估制度,深化認知癥照護,建立養老顧問制度,到2022年,每個區、縣(市)至少建成2個認知癥友好社區,養老顧問實現城市社區全覆蓋,并逐步向有條件的農村地區延伸。
9.加快智慧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加快形成部門信息共享、服務獲取便捷、行業動態監管的智慧養老大數據平臺,并積極探索納入城市大腦應用場景。積極培育智能化居家養老服務新興業態,定期發布智慧養老服務應用場景需求清單,支持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新技術在社區養老服務領域的深度集成應用與研發推廣。實施老年人數字賦能計劃,支持老年人使用智能化產品。
10.鼓勵開展互助式養老服務。全面推行養老服務時間銀行,鼓勵低齡老人為高齡及失能失智老人服務,支持社區服務機構、基層老年協會、企事業單位等開展互助養老活動,形成良好社會風尚。加大培養專職老年社會工作者和社區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扶持和發展各類居家養老服務志愿組織,促進為老志愿公益服務組織蓬勃發展、服務隊伍不斷壯大。
11.加快推動醫康養深度融合。醫療保障、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應進一步健全各類醫療和養老床位有序互轉的評估、運行機制。完善家庭病床相關政策,鼓勵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簽約人員提供家庭病床服務;入住養老機構的簽約老年人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條件的,可在養老機構內按醫保規定接受相關醫療護理服務。鼓勵上門醫療護理服務,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符合“互聯網+護理服務”相關準入條件的,可在業務范圍內增加巡診,為居家或入住養老機構的失能老年人開展上門醫療護理服務,相關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以健康養老為核心、適度醫療為支撐,加快建立康養聯合體。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將符合條件的康復護理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逐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加大居家養老服務激勵保障。
12.加大扶持優惠力度。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購買制度,定期公布市場指導價,并結合實際逐步擴大服務項目和范圍。各地應當按照規定落實國家和省市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優惠政策,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機構的稅費、用水、用電、用氣、電視、電話、寬帶網絡等方面給予優惠。自2021年1月1日起,具有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杭州錢塘新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戶籍的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主城區社會辦養老機構(含公建民營)的,給予每人每月600元補助,不滿1個月按天折算;在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中進行托養服務(30天以內)的,給予每人每天20元補助,每月不超過600元(本補助與政府購買免費居家養老服務不同時享受),其他地區結合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情況確定。各地應當對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和個人提供簽約服務、醫養結合服務、安寧療護等居家養老服務給予相應補貼。
13.加強養老人才隊伍保障。加強基層社區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到2022年,每個街道(鄉鎮)、居(村)民委員會均至少配備1名以上專兼職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人員,街道(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至少配置1名社會工作者。鼓勵高職院校拓展養老服務與管理相關專業,進一步擴大與養老機構的合作、交流,推進實訓基地建設。持續開展養老護理人員職業技能提升。完善養老服務褒揚機制,落實好養老服務人才積分落戶、入職獎補、持證獎勵等各類激勵政策,建立養老護理員崗位補助制度,逐步提高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待遇。支持醫護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執業醫師、注冊護士到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多點執業,執行與醫療機構同類人員相同政策待遇。
14.加快促進養老產業發展。創新和豐富居家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與新業態,引入優質資源提供專業化服務,積極拓展新型消費領域。定期公布全市現行居家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和居家養老服務投資指南,為各類投資主體提供精準服務。積極利用政府產業基金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引導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推進居家養老領域產學研用一體化發展,推動關鍵共性技術、重點產品的聯合攻關。
(五)強化居家養老服務監管。
15.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健全養老服務失信懲戒、備案管理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綜合監管機制,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好用好信息化監管平臺,加快建立與養老服務相匹配的聯合執法機制,實行清單式執法。暢通消費者反饋渠道,嚴厲查處侵害老年人人身財產權益的行為,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16.強化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規范。制定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規范,市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進行綜合評估,規劃和自然資源、民政、財政等部門每2年對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的配置和使用情況、政府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績效情況等進行評估,并實施相應獎懲措施;定期針對本系統本行業領域的重點環節進行安全風險摸排評估。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性,明確任務、制定計劃、落實責任,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確?!稐l例》落實到位。
(二)加大宣傳引導。開展多形式深入宣傳,引導老年人樹立積極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廣泛營造家庭孝老、社會養老、全民愛老、公益助老的濃厚氛圍。
(三)嚴格督查問責。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居家養老服務活動中不履行、違法履行或者不當履行職責以及提供虛假信息或采取其他方法騙取補助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除追回已補助資金、挽回損失外,依法依規追究責任。